根据《党政联席会议【DZ 2024】04号》文件要求,现对产业培育计划结题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。
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这,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,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院办公室提出。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当加盖所在单位公章。
为方便核实、查证,保证实事求是、公正处理,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我院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。
联系人:院办公室 王帅
电 话:0632-8129866
邮 箱:CMD@zdsdgyy.com
附件1:浙大山东工研院产业培育计划项目结题结果.pdf